第九百一十四章 懒人懒福 (第1/2页)
马大贵没有立即在其它倭寇的尸体上搜寻,却是从左田手里解开挽着的那根长约数米的链子,链子的另一端套着的是一只狼犬尸体。他把压着它的石块移开,然后把住链子,爬上边沿,使劲朝口子上拉,直到拉上来。这只狼犬肥壮,身上还温热,才被砸死不久。
除掉了它就好。马大贵对刘珍发感慨:它的嗅觉灵敏,不除掉它,倭寇就会除掉我们一家。今天我要将这只狼犬剥皮、食肉。
你小声点!刘珍用指头一指怀里睡着的小孩,又悄声说,这只狼犬比你前天剥皮的那只公狼还大。马大贵得意地讲,我要用它的皮给孩子制一件袄子。
刘珍手里拎着那袋金条对马大贵说,你再下去,在每个倭寇死尸身上摸一摸,说不定还能摸出几个金条来。马大贵便跳下陷阱,又移开石块挨个儿摸了12个倭寇身上的口袋,摸了60块现洋出来,其它的大都是日本的纸片、点心等不怎么值钱的杂物和食物。
还有让马大贵喜悦的是几乎每个倭寇都有一把刀,有的是短柄桃形;有的是长柄月形,有的刀还套着皂角状的套子,一揿套扣才能抽出来,抽出来寒光闪闪;有的刀还系着褐黄色的飘带,上面留有血迹斑斑,还散发一股血腥味儿。
马大贵挪动倭寇的尸体共拾到13柄不同型号的屠刀,这是杀害支那人的屠刀,拾起它们,马大贵涌动一股同仇敌忾的情绪,也夹杂着复仇的快感。
这时,他踩着一块压在倭寇尸体上的石头,奋力一蹲,乘一股反作用力跳上陷阱边沿。他让刘珍抱着孩子,拎着一袋金条返回茅屋。自己在这里吃着倭寇的饼干,来了劲,用一把倭寇的尖刀解剖狼犬的尸体,将鲜红的犬肉用取下的链子一条条束紧,并缠挽着毛乎乎的狼犬皮,拎起来走过一线天石径回到茅屋。
他与妻子商议,将倭寇各种形状的屠刀藏起自卫,将金条深埋在秃鹫山上,不告知任何人,在生活急用时,就一根一根地取出给典当铺当钱,当不完就作为资产留给儿子马胜。
当下,马大贵按商议的意见办妥事宜,便下山招来村民,看他通过布陷阱,推山石,收拾了13名倭寇。他还带领大家挽袖挥锹铲土填平陷阱埋葬13名倭寇尸体,以消除其散发的难闻气味。之后他和妻子在茅屋里将狼犬肉烹煮得香喷喷的,犒赏大家。
此后,马大贵歼灭倭寇的事迹在村里传开了,他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,到处传颂,不久参加辽东军先遣部队,并被封为克敌先锋。之后东征西突,转战千里,再也没有回到家乡。
自丈夫服役从军后,刘珍就从秃鹫山迁回原有的瓦屋,当然也悄然将那些金条转回了家宅。每当没有钱用的时候,她就拿一根金条到典当铺当钱,一根金条当的钱够她们母子四年左右的生活费。
花完五根金条当的钱后,马胜已满20周岁,那一年母亲病逝。母亲临终之前,又给他当了一根金条的钱,并将剩下的四根金条从地窖里拿出来给他,还嘱咐他,你要学门手艺,要不,日后把这些金条当的钱花光了,你就没有办法了。
早年,外面传言他父亲在一次与倭寇肉搏战中,不幸被杀害。刘珍当时每日以泪洗面,悲戚万分,也未再嫁人,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孩子。但她对孩子只会娇生惯养,不懂得如何教育、训导,以致孩子懒惰成性,读书吃不了苦,自然就荒废了学业。正所谓:荒于嬉,毁于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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