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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八百二十一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,旨在……

第一千八百二十一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,旨在…… (第1/2页)

黄巾之乱爆发,鲍信受何进征召在外募兵,于禁由泰山郡同乡鲍信所招募,参与讨伐黄巾军。
  
  只是因为沐云的关系,黄巾之乱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,鲍信还没招募到足够的兵力,黄巾之乱便宣告落幕。
  
  鲍信也没多想,只是安心地驻留在泰山郡,一边依照何进的命令继续募兵,一边按部就班地练着兵。
  
  就在鲍信募兵募得差不多,练兵也练出了一点样子以后,就遇到黄巾余孽死灰复燃的事情。
  
  鲍信在何进的命令下,就地镇压泰山郡一带的黄巾余孽,结果鲍信才刚把黄巾余孽给镇压下去,大汉帝国就开始调集兵力,准备北伐鲜卑。
  
  于是乎,鲍信就领着新军一路北上,从幽州进入乌桓所在之疆域,参与了大汉帝国与鲜卑之间的战争。
  
  因为鲍信与曹操是至交好友的关系,于禁也因此与曹操相识。
  
  在这样的情况下,于禁从二人身上得了不少好处,尤其是兵法传承的部分。
  
  虽然说,二者给予于禁的兵法传承都是比较基础的那种,却架不住于禁的天赋极佳,很快就将其摸熟吃透,变成他自己的东西。
  
  于是,于禁没花多长的时间,就在鲜卑战场上崭露头角,成一小有名气的领兵校尉。
  
  只是,碍于鲍信及其率领的新军数量有限,于禁虽已展现出他的才能,却没有更进一步的可能。
  
  至少,在这场战事中,难有更进一步的机会。
  
  于禁自己最一开始也这么认为。
  
  可当并州那边的消息传开以后,情况就不一样了!
  
  于禁沉思了许久,最后还是找上了鲍信。
  
  ……
  
  〝竟有此事?〞太史慈看着手中书信,神色变幻不定。
  
  太史慈身长七尺七寸,美须髯,猿臂善射,弦不虚发,是个真正的神射手。自少已十分好学,后担任东莱本郡奏曹史。
  
  当时,本郡与本州之间有嫌隙纠纷,是非曲直不能分,而结案的判决多以先让有司(掌刑赏之官吏)知事者较有利。
  
  其时,本州的奏章已先发去有司处,郡守恐怕落后不利,于是求取可为使者的人。
  
  太史慈时年二十一岁,被选为使,乃日夜兼程取道,抵达洛阳,先到公车门前等候,待见州吏亦至,才开始求通上章。
  
  太史慈假意问州吏道:〝君也是前来欲求通章的吗?〞
  
  州吏不明其来意,所以并没有多做防备,闻言便答了一声:〝是的。〞
  
  太史慈又问:〝奏章在哪里?〞
  
  州吏答道:〝在车上。〞
  
  太史慈便说:〝奏章题署之处确然无误吗?可否取来一视。〞
  
  州吏并不知道太史慈乃是东莱人,于是便取出奏章相与,谁知太史慈先已藏刀于怀,取过州章便提刀截而毁之。
  
  此举令州吏不禁大惊高呼,叫道:〝有人毁坏我的奏章!〞
  
  太史慈便将州吏带至车间,跟他说道:〝假使你没有取出奏章给我,我也不能将其损坏,我们的吉凶祸福恐怕都会相等无免,不见得只有我独受此罪。与其坐而待毙,不若我们俱同出走逃亡,至少可以保存性命,也不必无谓受刑。〞
  
  州吏疑惑地问:〝你为本郡而毁坏我的奏章,已经成功,怎堋也要逃亡?〞
  
  太史慈便答:〝我初时受本郡所遣,只是负责来视察你们的州章是否已经上通而已。但我所做的事却太过激烈,以致损毁公章。如今即使见还,恐怕亦会因此见受谴责刑罚,因此希望一起逃去。〞
  
  州吏相信太史慈所言,乃于即日俱逃。但太史慈与州吏出城后,却潜遁回城通传郡章,完成使命。
  
  州家知其事,再遣另一吏员往洛阳通章,但有司却以先得郡章的原因,不复查察此案,于是州家受其短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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